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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流浪未成年人教育中的难点问题

本主题由 李晖偈 于 2008-5-3 22:32 移动

浅析流浪未成年人教育中的难点问题

,整合资源,延伸救助。
针对外出务工的流浪未成年,提供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培训。可以与法院、律师事务所、劳动部门合作,定期举办讲座或者培训班,切实提高这部分接近成年群体的劳动素质和社会生存能力。与相关的企业或者福利企业合作,通过政府购买或鼓励性政策的扶持保证部分就业条件合格的未成年人获得岗位。通过他们自身的“生产自救”来降低未成年遭受的社会风险以及降低社会压力维护社会秩序。与流浪未成年户口所在的地的学校或者救助机构附近的学校或教育机构以及社会特殊教育单位合作,将这些受到救助的孩子护送回学校,接受全面的教育或者野鼠教育,降低他们陷入知识和智力贫困的可能性。通过这种不同部门之间的合作,实现协作救助,从而实现对流浪未成年的延伸救助。
4,完善立法,加强监督。
对流浪未成年的教育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它不能遵循正常的教育模式和方法,不能单纯通过人文关怀和人格感化等道德与知识的力量达到目标。目前,一些过早接触社会黑暗势力与不法群体的未成年的思想何以市严重扭曲和腐化,单纯通过教育的方式几乎不能产生作用。而目前的《未成年保护法》和人权保护的提出,针对这些群体,救助人员毫无能力,只能望洋兴叹而鞭长莫及。这些法律的缺位一方面导致一些不法分子猖狂地利用未成年免受法律制裁的空子使用未成年人干一些危害社会的事情,另一方面导致救助人员在教育过程中处于自我保护而消极对待致使助长了这些未成年坏习惯和错误意识的发展。因此,只有,针对这个特殊群体深入研究,根据他们受教育和个性发展的特点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救助人员在教育过程中的行为。比如适当的体惩和劳动教养可以强化教育的作用,体现出教育的强制性和道德力量的双重效果。通过严格法律程序和制度性的监督措施,促使各个部门坚守岗位、明确职责、强化任务,实现机构的协调运作,提高整体效率。
                        五、结论
总体而言,制约救助机构教育功能的发挥,阻碍对流浪未成年教育的瓶颈是流浪者自身的流动性大和个体差异大以及专业人才的缺乏。因此,只有通过制度和体制的重新安排才能摆脱当前的困境。首先,通过制度性的规定,要求结束救助的未成年人必须接受一定时期的教育和培训,同时通过法律和其他有效的监督机制使救助机构严格执行这些政策与制度。其次,大力引进专业人才,并不断提高专业人才的地位和影响,促使政府与社会认可他们而促使他们获得权威和权力,从而切实强化救助机构的教育功能。再次,挖掘教育资源,建立针对流浪未成年的有政府主导、救助机构承担、学校和社会团体及个人广泛参与的教育网络。只有通过新型人才的引进,新的教育思路的发展、新的教育模式的探索才能打破目前针对该群体的教育困境和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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